记者从广州公证处了解到,前来办理遗嘱公证的年轻人,很多将父母选为财产继承人,遗嘱内容大多涉及房产,90后还将支付宝、微信公众账号中的财产权益列入其中,“温情遗嘱”“生前预嘱”也逐渐受到市民关注。
立遗嘱为继母设立居住权
【资料图】
张宁(化名)年幼丧母,由父亲含辛茹苦养大。参加工作三年多的张宁,尚未结婚便靠自己的努力买了一套三居室商品房。
几年前,父亲认识了王女士。最近,父亲与王女士登记结婚了。王女士同样也有一个孩子。
由于工作需要,张宁经常出差。近日,张宁萌生了立遗嘱的想法,防止意外发生后无法及时跟家人交代。这套房子就是他能留给父亲的最实在的东西,同时他也觉得继母对父亲的生活照料周到,也想表达一份感恩。
张宁的想法很理性,他立了两份遗嘱,其中一份讲清楚要将房子留给父亲继承,另一份是在房产中给继母保留居住权。
居住权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合同或者遗嘱的方式,让某个特定的人,有权占有、使用自己的房子,从而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这既是对居住权人自身利益的保护,即使“房子不归我,我也可以安心住”。
设立居住权,一定要有书面的文件,都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在登记后才算设立。
公证遗嘱获司法认可比例高
记者从广州公证处了解到,在98.1%的案件样本中的公证遗嘱获得法院认可,并依据公证遗嘱的内容做出裁判;同时,公证遗嘱继承纠纷的诉讼周期相对较短,涉及司法鉴定少。涉及公证遗嘱的继承纠纷诉讼适用简易程序的比例高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争议类型。即使公证遗嘱涉及诉讼,也能缩短案件审理期限,较快实现定分止争。
近年来,“温情遗嘱”“生前预嘱”也受到市民关注,“温情遗嘱”指的是老人将想要对亲人表达的情感和话语、想要诉说的嘱托与期望,以录音录像的方式保存下来。“生前预嘱”不管身后的财产怎么分配,而是关注临终前的生命质量。
广州公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公证遗嘱的权威性体现在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专业操作、人文关怀和法律对公证效力的认可。市民一般对同一财产只订立一次遗嘱,撤回、修改遗嘱的比例不高,公证遗嘱在证据效力、专业性、严谨性以及保管安全等方面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其效力较其他类型遗嘱更为稳定。(全媒体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何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