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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尾水排放,我们的行业标准与生态环境部门的标准不一样,作为企业我们该怎么办?”
“我们收购了一家企业,位于泰兴与高港交界处,企业注册地在泰兴,污水排放在高港。我们打算新上一个项目,请问环评手续应该到哪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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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底,泰州市生态环境局首场企业环保接待日暨政策宣讲活动在泰兴举行。来自市生态环境、发改、工信、行政审批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走进泰兴,到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现场调研,并与泰兴经济开发区等4家园区及8家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倾听企业心声,了解企业需求,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经过2个多小时的互动交流,8家企业提出了10个具体问题,其中有一半在现场得到详细解答。还有几个问题,生态环境局承诺将与相关部门会商后,尽快给企业明确答复。
本次活动由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生态环境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分别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十项措施》实施细则和《关于支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进行解读。该局环评处副处长陈滨表示,只要地方守住环境质量的底线,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项目环评审批、总量指标安排上,省、市层面都将给予政策支持。对于绿色领军企业,在监管上将纳入正面清单,做到无事不扰。财审处处长侯丽平介绍,省生态环境厅对获评省级优秀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的市县,将予以800到15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奖励。泰州“环保担”9个入库项目总投资44.2亿元,可纳入担保补偿资金风险补偿的融资金额15.6亿元,目前整体数量全省第一,平均担保费率由0.8%降为0.6%,无异于给企业节约了一大笔费用。
“我们生态环境系统从今年4月份开始,启动全市企业环保接待日活动。泰兴经济开发区是泰州工业经济发展的重点板块和重要支撑,所以首场活动放在泰兴举办。”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周海霞说,环保接待日有利于精准帮扶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更好地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他们将推动活动走深走实,每月举办一场环保接待日活动,同时坚持上下联动,要求各市(区)生态环境局同步开展,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难点堵点,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通讯员 熊珠琴 李玺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顾介铸
编辑: 王舒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