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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下午,宁波发布公积金新政,加大对人才的住房消费支持力度。
主要表现在:
1、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上浮20%-50%:2023年5月1日起,宁波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贷额度可按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30%;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可上浮50%。按2022年5月31日执行的公积金政策来看,宁波职工公积金可贷额度最高为100万/户,本次新政人才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上浮幅度在20-50万。
2、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增加: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可提取的月度限额分别提高至1800元、2000元。符合条件的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可按租赁普通自住住房实际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公积金租房提取可按月提取:2023年6月1日起,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缴存职工可按月办理租房提取业务,也可累计多月提取,提取起始月份不超过上次租房提取时间且最长提取期限不超过12个月。而此前,宁波执行的是一年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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